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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舊換新”實施方案
  • 家電以舊換新
  • 汽車以舊換新
  • 家裝廚衛(wèi)以舊換新

    補貼時間:

    2024年7月1日起,補貼資金用完為止,2024年12月20日為最終截止日期。如果補貼資金使用完畢,由盟市商務局及時發(fā)布結束公告

    補貼對象:

    向家電銷售、回收企業(yè)交售舊家電(包括電動自行車),并購買新家電(包括電動自行車)且取得銷售發(fā)票的個人消費者,在購買新家電時可享受家電以舊換新補貼。

    補貼范圍:

    空調、電冰箱(含冰柜)、洗衣機(含干衣機)、電視機、熱水器(含壁掛爐)、吸油煙機、燃氣灶(含集成灶)、洗碗機、空氣凈化器、微波爐(含一體機)、電磁爐、電飯煲、電風扇和凈水機14類產品。

    補貼標準:

    以“以舊換新”方式購買補貼范圍內家電產品的個人消費者,按產品銷售價格給予一定金額補貼,具體補貼標準由各盟市自行確定,建議補貼標準最高不超過15%。購買新家電不受交售舊家電品種對應限制。

    補貼券使用:

    本次補貼通過線上平臺發(fā)放,先到先得,發(fā)完為止。

    (一)收舊信息登記。消費者通過“以舊換新”小程序登記回收舊家電的類別、品牌、舊家電回收價格、唯一編碼的舊家電憑證序列號、新機購買人名稱、身份證號、舊家電照片等信息。消費者交售的舊家電應保證機殼、線路板、供電電源等主要部件齊全。

    (二)補貼券領取。由參與以舊換新活動的商家確認收舊信息后,消費者在相關平臺注冊并領取家電“以舊換新”補貼券。

    • 汽車報廢更新
    • 汽車置換更新

      活動時間:

      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補貼范圍:

      個人消費者報廢本人名下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報廢2018年4月30日前(以下日期均含當日)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在內蒙古自治區(qū)內購買新車,開具當?shù)貦C動車統(tǒng)一銷售發(fā)票,可申請一次性購車補貼。

      補貼標準:

      個人消費者報廢上述兩類舊車并購置納入工業(yè)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可申請20000元/輛補貼;對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并購置2.0L(含)排放標準以下燃油乘用車可申請15000元/輛補貼。對自2024年4月24日起提交的符合條件的補貼申請(含完成補貼發(fā)放的申請),均按本通知明確的標準予以補貼。其中,對此前提交的符合條件的補貼申請,按以上標準補齊差額。

      補貼條件:

      ? 參加申請補貼的報廢汽車所有人和新購置汽車所有人應為同一個消費者。

      ? 按《若干措施》規(guī)定要求,個人消費者報廢的舊車須于2024年7月25日前已登記在本人名下,以舊車《機動車登記證書》上載明的登記日期為準。

      ? 享受自治區(qū)汽車報廢更新補貼資金的新購車輛,不得重復享受自治區(qū)汽車置換更新補貼。

      ? 補充說明:

      《內蒙古自治區(qū)汽車消費品以舊換新實施方案》(內商運字[2024]273號)與本細則規(guī)定不一致的,以本細則為準。

      補貼對象:

      個人消費者

      補貼范圍:

      自本細則印發(fā)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個人消費者轉讓本人名下燃油或新能源乘用車(以下簡稱“舊車”),并在內蒙古自治區(qū)內購買乘用車新車,開具當?shù)貦C動車統(tǒng)一銷售發(fā)票,可申請一次性購車補貼。

      乘用車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門注冊登記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新能源乘用車包含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含增程式)、燃料電池汽車三類(機動車行駛證副頁有“新能源”標注,掛綠色車牌)。

      補貼標準:

      購車發(fā)票金額價稅合計) 燃油車補貼金額(元/輛) 新能源車補貼金額(元/輛)
      5萬元(含)- 10萬元(不含) 11000 14000
      10萬元(含)- 20萬元(不含) 13000 16000
      20萬元(含)以上 15000 18000

      補貼條件:

      √ 轉讓舊車、購買新車并注冊登記須為同一個人。

      √ 個人消費者轉讓的舊車須于本細則印發(fā)之日前已登記在本人名下,以舊車《機動車登記證書》上載明的登記日期為準。

      √ 新車《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開具地為內蒙古自治區(qū)各盟市。

      √ 個人消費者轉讓舊車和購買新車日期須在本細則印發(fā)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間,無先后順序要求,舊車轉讓日期以《二手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上載明的開票日期為準,新車購買日期以《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上載明的開票日期為準。

      √ 個人消費者購買的新車應于2024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車輛注冊登記,取得《機動車登記證書》和《機動車行駛證》,注冊日期以《機動車行駛證》上載明的注冊日期為準。

      √ 享受自治區(qū)汽車置換更新補貼資金的新購車輛,不得重復享受自治區(qū)汽車報廢更新補貼。

      申領補貼程序:

      符合上述條件的個人消費者應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過登錄云閃付APP內蒙古自治區(qū)政府補貼小程序汽車置換更新活動專區(qū),按系統(tǒng)提示完整、準確、清晰填報以下補貼申請材料:

      (1)申請人姓名、身份證件類型和證件號碼,需上傳證件正反面照片或掃描件;申請人本人持有的銀行借記卡(一類)開戶行、開戶行信息、可正常接收短信的手機號碼。

      (2)轉讓舊車的《二手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原件照片或掃描件;舊車《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照片或掃描件(包含機動車登記日期、登記編號、車輛類型、車輛識別代號等內容)。

      (3)購買新車的《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原件照片或掃描件。

      申請人提交的身份信息、銀行卡信息、發(fā)票信息和車輛轉讓登記、注冊登記信息須保持一致。

      審核程序:

      由各盟市相關部門通過平臺對申請人提交的相關信息進行比對、審核,在受理申請后15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核意見。

      平臺將審核結果通過平臺頁面顯示,如需修改,同步告知補正的信息和材料。申請人應及時登錄平臺查看審核進度。若審核未通過,需根據(jù)提示在政策實施期限內補充更正相關材料并重新提交申請。對不符合條件的補貼申請予以退回并通過平臺告知原因。

    補貼時間:

    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補貼對象:

    在內蒙古自治區(qū)內消費并開具發(fā)票的個人消費者。

    補貼范圍:

    √ 家具類:床、床墊、沙發(fā)、桌子、椅子、衣柜(含定制)

    √ 廚衛(wèi)潔具類:烹飪機、料理機、消毒柜、櫥柜(含定制)、面盆、浴缸、坐便器、水龍頭、淋浴器

    √ 家裝建材類:木地板、瓷磚、門(含定制)、燈具、整體柜(含定制)

    √ 智能家居類:智能床墊、智能馬桶、智能門鎖、智能照明、智能窗簾、智能晾衣架、智能掃地機

    √ 適老化產品類:老年人護理床、輪椅(助行器)、適老桌、安全監(jiān)控裝置、自動感應燈具

    補貼標準:

    對個人消費者購買上述5大類32種商品,按其實際成交價格(剔除所有折扣優(yōu)惠后)20%給予補貼,每位消費者每種商品可補貼1件,每件補貼不超過2000元。

    補貼規(guī)則和流程:

    (一)公開征選服務平臺。自治區(qū)商務廳公開征選“內蒙古自治區(qū)家裝廚衛(wèi)煥新”服務平臺,為個人消費者申領補貼、資料識別、進度查詢及政府部門審核比對、信息反饋等提供相關服務和技術保障。

    (二)細化實施方案。各盟市要結合當?shù)厥袌鰧嶋H情況,采取分檔補貼、滿額立減等方式,細化補貼實施細則,并與第三方服務平臺及時對接,做好補貼申請流程及發(fā)放安排。同時要積極發(fā)動金融機構、商家、廠家提供配套優(yōu)惠,切實提升補貼質效。

    (三)確定參與商家。各盟市自行確定參與家裝廚衛(wèi)“煥新”活動商家名單,應對不同注冊地、不同所有制企業(yè)平等對待,不人為設立門檻,盡可能提升商家參與度,增強政策實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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